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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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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南沙、横琴新区建设,13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外发布《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而就在政策出台的首日,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包括工行、农行、中行以及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广东分行均在当天就开始办理业务。

区内企业可以从港澳借人民币资金
《办法》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区内企业的境外项目建设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
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方面介绍,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总规模,将结合南沙、横琴新区建设发展资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确定,并实行余额管理。但是关于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利率将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
据悉,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是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辖内开展金融改革创新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不仅可以推动包括南沙、横琴新区的发展、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以及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同时,还可以帮助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的便利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支持广东实体经济发展。
14家企业当天办理跨境贷款备案
据了解,此次《办法》的发布实施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欢迎和积极响应。政策发布当天,包括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浦发银行珠海分行等与港澳地区银行合作,协助为中电投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等14家区内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备案,备案金额15.89亿元,当天汇入金额9.25亿元。
据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港澳地区现有人民币总量1.2万亿元,融资资金成本比境内低20%以上。
按照之前的外债管理有关规定,企业如需借入外债,外资企业必有“投注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内资企业期则需上报外管局或发改委批准。
而上述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出台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则不受现有外债管理的有关约束,充分享受新区简政放权的政策红利,直接从境外市场融入低成本的离岸人民币支持境内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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