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室内车位最高限价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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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东莞市带电梯住宅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最高为每月2.4元/平方米,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为每月1.8元/平方米,这一价格标准实行至今已超过15年。据市发改局23日通报,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带电梯住宅物业和不带电梯住宅物业的最高限价均上调0.6元/平方米·月。
室内车位最高限价每月50元
据了解,东莞市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市发改局表示,此次被调整的是政府指导价,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调整为3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调整为2.4元/平方米·月。业主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车位(车库)数量计收,其中,室内车位(车库)最高限价为50元/个·月,露天及简易停车位最高限价为40元/个·月。以上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成本应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和产生的水电费等(不包括二次供水加压电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向业主分摊有关费用。
调整后在周边城市处中等水平
为何要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呢?市发改局解释称,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超过15年。在此期间,东莞的物业服务模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本等都发生很大变化,人工费用、清洁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物料费用等服务成本上涨幅度较大。
“原指导价未能及时疏导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出现成本与收费倒挂现象。”市发改局称,部分企业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等方法降低成本,物业服务双方的价费矛盾日益增加,不利于行业发展和保障业主利益。对比周边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东莞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原指导价尚属最低水平,调整后的标准在周边城市中也处于中等水平。
据市发改局前期统计,调整后的政府指导价基本上可涵盖目前全市绝大部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个别小区如需突破指导价标准的,可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方式解决,这样可更有效引导物业服务双方成立业主委员会。
对现有业主不直接产生影响
此次调价对业主有哪些影响?市发改局认为,该问题要分为“对现有业主住户影响”和“对新建住宅小区业主的影响”两部分来解答。“对现有业主住户影响,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在合同协议、业主公约中约定,需调整、变更的,须按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业主有主导权。因此,调整政府指导价后对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会直接产生影响。”
现有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如需要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的,物业服务双方应按照《物权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即“双过半”)同意,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重新约定后执行。物业服务双方需突破政府指导价而变更或调整收费标准的,须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后进行,物业服务收费相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而对新建住宅小区业主的影响,新标准主要是对以后新建住宅物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时的指导价格,开发企业可在指导价范围内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等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若高收费,开发企业应考虑新项目后期销售情况,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质量与购房意愿挂钩。故此,若开发企业针对物业服务收费顶格收费也应考虑销售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