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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佛山市首批十家中小微企业共获退费超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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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纾解企业困难,佛山正在迅速行动!截至3月2日,佛山市首批十家中小微企业共获退费超过35万元。

2月28日,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要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按照上级要求,市社保局立即会同市税务局、金融机构等单位启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截至3月2日,我市第一批2月已交社保费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退费,10家企业共获退费超过35万元。本次退费为企业2月份缴交的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单位缴费部分,全市五区各2家企业免申请获得退费。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范围、期限、方式等,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充分发挥这项重大政策对支持企业发展的利好效应。目前,第一批企业已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接下来,市社保局将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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