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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通报2020年春运形势研判和总体安排 巡游出租车运价浮动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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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月8日上午,在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珠海市2020年春运形势研判和总体安排。

铁路出行预计占总量50%

“春运期间,预计高铁、民航客运量持续增长,水运客运量持平,道路客运量有所下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魏永民表示,各运输方式预计完成客运量约648万人次,同比增长6%。其中,公路客运量下降趋势明显,预计运送旅客120万人次,同比下降5.4%;水路预计运送旅客59万人次,与去年持平;铁路方面,受运力供给饱和影响,增速有所放缓,预计运送旅客320万人次,同比增长11.5%;民航方面,受空域资源限制影响,增速会大幅放缓,预计完成旅客吞吐量149万人次,同比增长8.4%。

“由于今年春节较早,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多种客流高度叠加的可能性较大。”魏永民介绍,“预计节前高峰期出现在1月19日至1月22日,这个时段的客流量比往年会有较大的增长。”除此之外,旅游客流逐渐成为春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魏永民表示:“春运期间,珠海市车站、码头、机场、口岸、旅游景区等场所的人流相对集中,客流量短时间内大幅增加。”

魏永民介绍,春运期间,珠海市计划投入营运客车1466辆、城市公交车2488辆(含400辆应急车)、巡游出租车3600辆、客运船舶51艘、铁路开行列车79对、民航起降飞机航班11700架次。

“近年来,铁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购票也相对便捷,预计铁路运输是旅客出行的首选。”魏永民表示,“今年春运旅客铁路出行预计占全市交通出行总量(不含公交)的50%左右。”

巡游出租车运价浮动有法可依

今年春节假期,珠海出租车将执行运价加收等政策。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魏永民介绍,该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春节7天假期。即自2020年1月24日(除夕)0:00起至1月30日(年初六)24:00止,根据运价金额每次加收2-10元(非累进制)。只要乘车计程起始时间点和结束时间点任一时间点在本时段内的,均执行浮动加收。每车次应收运费等于计价器显示的正常价格与浮动价格之和。

计价器显示金额19元及以下,统一加收2元;计价器显示金额20-29元,统一加收4元;计价器显示金额30-39元及以下,统一加收6元;计价器显示金额40-49元,统一加收8元;计价器显示金额50元及以上,统一加收10元。鉴于珠海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具备远程调控运价功能,且本次运价浮动实施时间仅有7天,故采取直接加收的方式,不另行调整计价器。加收部分采用手撕定额发票。

在春节期间推行运价浮动有何政策依据?珠海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一是2017年珠海市巡游出租车运价基准调整听证时已同步通过运价浮动规则,即“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允许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可启动浮动机制(幅度为20%以内)”;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三是《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明确巡游出租车行业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四是《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明确政府指导价和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定价,均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即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或指导,不允许经营者私自调整。

“本次珠海试行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价格浮动,据了解是全省首次。佛山、惠州等地去年进行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时也通过了春节期间额外加收的机制,但今年暂不实施。我局将密切关注本次试行效果,再考虑今后是否延续。”珠海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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