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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建成或计划投用孵化器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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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就像易碎的鸡蛋,资金少、融资难等问题往往成为它破碎的原因。如何让它安全又有所依靠的孵化?“孵化器就像一个温暖的窝,能给予企业资源、空间和资金上的帮助,助企业成长。”惠州市科技局高新科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建设孵化器,并引导现有孵化器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扶持办法》日前印发,提出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单位,市财政将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扶持资金。
全市建成或计划投用孵化器有14家
该负责人说:“孵化器建设有不同的阶段,我们发现不少已建成且发展情况较好的孵化器,还未达到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条件。为了提高新建成孵化器向上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其规范化管理,因此我们设立了门槛较低的市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的认定标准,希望能给予这些孵化器政策引导。”目前我市已经建成或计划投入使用的孵化器共有14家,其中3家孵化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孵化器,1家正在申报省级孵化器,另外还有10家在建设中,预计明年陆续投入使用。
“《办法》的出台,一方面可提高投资者投资孵化器企业的信心,另一方面可为大众创业者提供好的平台。”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创新部部长廖紫基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火如荼开展的环境下,创业者们都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创业场所和载体,《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实现双赢。”
拟设天使投资基金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
根据《办法》,对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单位,市财政奖励100万元扶持资金;对认定为省级孵化器(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的单位,奖励6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单位,奖励5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的单位,奖励30万元。
在孵企业往往规模较小,资金少、融资难往往是阻碍在孵企业发展的“拦路虎”。为解决这个问题,惠州市拟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按一定比例参股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滚动发展,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拓宽融资渠道。“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可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和融资服务,拓宽在孵企业的融资渠道。”该负责人说。
建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贷款给在孵企业
为拓宽在孵企业的融资渠道,《办法》还明确,鼓励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制定孵化器物业产权分割转让政策。“物业产权分割转让就是把一个大的厂房分成若干个小厂房,每一个小厂房都有独立产权证,在孵企业可以凭借产权证抵押贷款。”该负责人说。
此外,惠州市还建立了面向在孵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积极给在孵企业贷款。《办法》明确,对市级以上(含)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已报备且依法经营的项目,首贷出现的坏账,市财政按40%的比例分担本金损失,但最高不超过40万元。“风险补偿机制将支出的一部分补给基金公司,一部分补给银行,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天使基金因为风险高而不愿继续投资在孵企业的情况,鼓励银行放贷给在孵企业。”该负责人说。 除了保证对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政府还加大对建设孵化器用地的保障。《办法》明确,每年安排部分计划用地作为孵化器建设用地,对利用新增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孵化器的,可按一类工业用地性质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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