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新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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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新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在多个重点地铁车站进行宣传、执法,全天共处罚金额5500元。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昨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增加了对乘客禁止性行为的条款,从原《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22项增加到34项,对影响运营服务和安全的行为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至于市民关注的地铁车站和车厢内严禁饮食的规定,运管办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徐剑琳表示地铁内禁止饮食是为了保障车站和车辆安全,避免因为食物残渣招来鼠患,损坏车站的设备,“纯净水并没有异味,不会影响乘车的其他人,所以对这类行为仍以劝诫为主。”
截止昨日发稿时,执法人员全天处罚金额5500元,制止饮食160人次,教育劝离吸烟151人次、乱摆卖146人次、乞讨及流浪人员112人次、派发广告及拉客人员116人次、非法营运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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