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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企业投资及纳税大户将获得入户指标,最多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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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公安局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代拟的《中山市户籍登记和迁移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去年12月,中山市发布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实施稳定居住就业、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人才入户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大幅降低了“新中山人”入户中山的门槛。优化投资、纳税入户等措施,也获得了众多本地企业“点赞”。

 

 

根据细则,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新中山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户中山。产权登记在申请人本人、配偶、夫妻所生子女及双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均可视为自有住房。

根据细则,在中山市注册且实缴资金达到一定标准,均可不同程度享受一次性年度入户指标的优惠政策。而“纳税大户”也同样可以享受类似“待遇”。

投资入户

1.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企业,可一次性获得当年度入户指标5个;

2.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可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

3.属规上限上(以市统计局的分类界定为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4.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纳税入户

1.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5个;

2.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最高值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3.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4.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1个。

企业获得的入户指标使用者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优秀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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