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渐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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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来自改革,改革激发动力。江门作为全省四个整市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之一,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探索形成乡村产业“链条联通”融合发展模式等一批典型经验,其中6个案例在《广东农村改革100例》刊发,2个案例(打造“双水党校模式”助力“头雁”工程、“四个创新”南安不“难安”)入选广东农业农村改革十大系列典型案例。
春踏花海夏赏荷,秋闻稻香白鹭飞。这是江门开平市大沙镇大塘面村一年四季的诗情画意。如今的“网红村”大塘面村曾是“垫底村”,人均耕地不到0.02公顷。近年来,该村以土地流转为抓手,引入专业旅游公司统筹开发,吸引投资逾1000万元,打开乡村建设“新大门”,实现村集体经济“撑杆跳”,成为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
随着家乡的不断发展,大塘面村村民熊雪燕主动放弃在外工作,成为乡村市集合作社负责人。“目前,乡村市集已在常态化运营,非节假日日均收入为800元左右,节假日高峰时,一天营业额甚至可以过万元。”熊雪燕说。
大塘面村利用零散土地资源实现从量到质的改变,离不开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撑。近年来,江门市在全省率先探索“两预两委托”土地流转模式,推动农户零散土地集约化经营,破解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土地流转难题。截至2021年底,江门市农村承包地面积约16.76万公顷,流转面积约10.31万公顷,流转率达61.5%,流转均价为930元/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余建斌表示,江门农村面积广阔,既位于发达的大湾区城市群,也毗邻相对欠发达的粤西地区,是土地流转改革的“深水区”。这些年,江门创新“两预两委托”模式并在全域推广,变“人等地”为“地等人”,减少土地流转空窗期。此外,江门构建的市县镇村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有效解决了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各项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2021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明确把江门列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江门成为全省2个地级市试点之一先行开展探索。
如今,江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渐显——去年,江门市创建股份合作型、服务创收型、村组联营型、产业带动型、乡村旅游型等市级示范村25个,江门市156个薄弱村经营性收入提升至10万元以上,实现70%薄弱村“摘帽”,呈现多点开花态势,让土地“活”起来、能人“干”起来、集体“富”起来,推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愈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