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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将获政府贴息 单个企业最高限额为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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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佛山市发改局获悉,《佛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细则对乘用车和商用车分别有不同比例的贴息,单个企业最高限额为1亿元。

细则的贴息资金补助对象为注册地在佛山市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国家有关公告要求,且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贴息标准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类。其中,乘用车贴息标准为:应获国家购置补贴×销售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0.5;对商用车贴息标准为:应获国家购置补贴×销售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1;单个企业最高限额为1亿元。按照“半年一申请”原则,申请贴息资金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可向企业注册地的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贴息资金申请。

细则同时制定了监督管理机制,对提供虚假技术参数骗取产品贴息补助资格的、提供虚假销售信息骗取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的、销售产品的关键零部件技术参数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通过虚假信息或违法违规手段骗取国家、地方补贴的企业,将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贴息补助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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