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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30米!花都新华村5.58公顷面积划入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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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广东网讯 近日,《花都区新华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新华村落位于花都区新华街道,南侧紧邻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西入口,东侧邻近秀全公园,是花都区的黄金地段。本次规划将5.58公顷的面积划入保护范围,约占整个新华村村域面积的1/4。根据规划,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

新华村位置图

保护村落“梳式布局”

规划以现状新华村为核心,结合控规路网进行建筑评价和历史资源梳理,并进行详细研究,确定新华村传统村落规划范围主要集中在大塘边前街区域,规划范围约5.58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前街十五巷及新华村对接新街河大堤南北道路, 西至厚之徐公祠前风水塘西侧岸线,南至风水塘南侧规划道路北侧红线,北至厚之徐公祠以北15米,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1.1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前街十二巷,西至核心保护范围西侧外延10米,南至厚之徐公祠前风水塘南侧规划道路,北至前街西路,总面积0.93公顷。

环境协调区范围:东至东侧规划道路,西至核心保护范围东侧外延10米,南至村东侧风水塘南侧,北至村委东侧风水塘北侧岸线,总面积3.53公顷。

保护对象包括:“祠堂-书院-塘-禾坪-居坊”的村落梳式布局;厚之徐公祠(区级文物)、高岗书院(推荐传统风貌建筑);以及位于厚之公祠前、村委东侧的风水塘,前街五巷北部巷尾的古榕树等。

新华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区限高11米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严格保护历史风貌和村落肌理。合理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风貌较好的其他传统建筑。保护水塘、古树等自然环境要素。禁止进行对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和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其风貌较好的他传统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对核心保护范围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危破房屋及违章建筑进行整伤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建筑类型,材料、色彩等应与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相协调,保持新华村的整体历史风貌特色。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檐口高度应控制在11米以下,同时应满足各级文物及其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

规划同时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村民意见。

现状建筑进行立面整治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保护传统村落整体格局,落实周边空间对传统村落里巷的空间通廊。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和传统建筑。禁止开展在何对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禁止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活动;禁止生产或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或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对于影响历史风貌的现状建筑应予立面整治或保护性复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且应满足各级文物及其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新建、复建建筑在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在环境协调区范围内,保护传统村落自然格局,同时应满足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控制要求。对环境协调区内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危破房屋及违章建筑进行整饬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风格、形式、色彩、体量应与传统村落相协调。环境协调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同时应满足安物保护的高度要求以及村落重要视廊等对建筑高度的其他要求。

文、图/广州日报 ·新花城记者:杜娟

今日广东网讯 近日,《花都区新华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新华村落位于花都区新华街道,南侧紧邻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西入口,东侧邻近秀全公园,是花都区的黄金地段。本次规划将5.58公顷的面积划入保护范围,约占整个新华村村域面积的1/4。根据规划,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

新华村位置图

保护村落“梳式布局”

规划以现状新华村为核心,结合控规路网进行建筑评价和历史资源梳理,并进行详细研究,确定新华村传统村落规划范围主要集中在大塘边前街区域,规划范围约5.58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前街十五巷及新华村对接新街河大堤南北道路, 西至厚之徐公祠前风水塘西侧岸线,南至风水塘南侧规划道路北侧红线,北至厚之徐公祠以北15米,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1.1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前街十二巷,西至核心保护范围西侧外延10米,南至厚之徐公祠前风水塘南侧规划道路,北至前街西路,总面积0.93公顷。

环境协调区范围:东至东侧规划道路,西至核心保护范围东侧外延10米,南至村东侧风水塘南侧,北至村委东侧风水塘北侧岸线,总面积3.53公顷。

保护对象包括:“祠堂-书院-塘-禾坪-居坊”的村落梳式布局;厚之徐公祠(区级文物)、高岗书院(推荐传统风貌建筑);以及位于厚之公祠前、村委东侧的风水塘,前街五巷北部巷尾的古榕树等。

新华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区限高11米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严格保护历史风貌和村落肌理。合理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风貌较好的其他传统建筑。保护水塘、古树等自然环境要素。禁止进行对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和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其风貌较好的他传统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对核心保护范围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危破房屋及违章建筑进行整伤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建筑类型,材料、色彩等应与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相协调,保持新华村的整体历史风貌特色。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檐口高度应控制在11米以下,同时应满足各级文物及其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

规划同时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村民意见。

现状建筑进行立面整治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保护传统村落整体格局,落实周边空间对传统村落里巷的空间通廊。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和传统建筑。禁止开展在何对各级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禁止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活动;禁止生产或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或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对于影响历史风貌的现状建筑应予立面整治或保护性复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且应满足各级文物及其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新建、复建建筑在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在环境协调区范围内,保护传统村落自然格局,同时应满足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控制要求。对环境协调区内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危破房屋及违章建筑进行整饬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风格、形式、色彩、体量应与传统村落相协调。环境协调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同时应满足安物保护的高度要求以及村落重要视廊等对建筑高度的其他要求。

文、图/广州日报 ·新花城记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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