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近七成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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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一个让人恐惧的词语。
面对家暴
要怎么保护自己呢?
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反家暴法实施五年来,该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案件44宗,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0份,近七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获得法院支持。
典型案例:分居后她遭丈夫不断殴打跟踪 法院裁定禁止骚扰接触
小江(女)与小胡于2013年登记结婚,因感情不和,2019年底正式分居。2020年7月,小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小孩年龄小,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小江于8月28日向法院申请撤诉并经准许。
撤诉后,小胡多次到小江工作场所进行骚扰,毁坏甚至拿走小江的办公物品。小江报警处理,双方在派出所进行了调解。小胡因此怀恨在心。
10月15日,小胡来到小江住所,将其殴打致多处软组织受伤,小江报警后到医院就医。小胡被带回派出所经过教育,双方调解。10月26日,小江发现小胡跟踪并被其言语威胁,遂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案件结果
法院根据证据及当事人陈述认定,小胡对小江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依法做出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小胡对小江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小胡威胁、骚扰、跟踪、接触小江。
反家暴法实施五年来,白云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案件44宗,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0份,近七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获得法院支持。那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哪些材料呢?
听听法官给你说……
法官释法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小江提交了报警回执、医疗门诊病历、CT检查报告单及派出所出具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反家庭暴力告诫书,上述系列证据足以认定小胡对小江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侵害行为,法院因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那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二)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本等,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三)公安机关证明。包括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作为证明力最强的证据种类,最应予以重视;
(四)医院证明、病例等材料。
(五)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村居委会等了解家庭暴力情况的相关人员的陈述。
(六)音、视频材料。通过录像、录音、照片等形式固定证据,能够反映家庭暴力的真实状况。
(七)妇联、村居委会、受害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受害者遭受家暴时,向上述组织求助、咨询后,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亦可佐证侵害事实。
家,是爱的港湾,
家,是心的归宿,
家庭暴力,并非家务事。
面对家暴,零容忍!
制止家暴,勇敢说不!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