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启动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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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具有产业集群建设、示范性项目的,政府部门将发放专项资金给予补助。从东莞市经信局了解到,东莞市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从27日起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最高可拿到600万的政府补贴。
据了解,东莞市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重点对具有集群效应和示范作用的产业集群的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进行资助,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竞争力。项目申报单位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根据申报的条件可知,资助项目所在地属于国家、省、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的镇街(园区);项目实际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知名度、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集群内企业创建品牌。
据介绍,根据年度预算,对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而对于首期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项目,还将给予二次资助,根据项目继续投入资金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也就是说,优秀项目可获两次资助,最高可得600万补贴。据介绍,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包括: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策划和建设费用、区域品牌宣传和推广费用、引导企业创建品牌活动推广费用等。 而对列入“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或“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且获国家、省专项资金奖励的项目,分别按照1:1、1:0.5 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给予立项资助的项目,市财政配套资助加上国家、省财政资助经费的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7月27日,东莞市经信局已公开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可登录“智造东莞”网填报申请表,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资料;网上申报受理审核时间:7月27日至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