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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南: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助推连南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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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意萌动新绿绽,植树添绿正逢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筑牢粤北绿色生态屏障。3月14日,清远连南检察院与连南自然资源局到原三星采石场共同开展“践行生态理念共建绿色屏障”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植树现场,大家挥锨铲土,挖坑固苗,培土踩实,团结协助,紧密配合,共栽种香樟树苗200余株。

近年来,连南检察院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开展“生态检察·护航绿色瑶山”业务品牌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着力编织粤北生态屏障司法保护网,让“检察蓝”为绿色瑶山护航。

依法履职,加大办案力度

连南检察院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五年来,共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7件,立案90件,发出检察建议、磋商函、公告共89份,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危险废物和垃圾660余吨,督促行政机关或个人修复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680余亩,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费用377.7万元,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确保生态修复实效

主动与公安、法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衔接配合,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通过劳务代偿、补植复绿、放养鱼苗等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如连南检察院诉原县林业局(现县自然资源局)涉嫌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多次会同其他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多渠道争取资金,克服天气炎热、多雨、地质环境差等客观障碍,促使被占用林地按照标准进行修复、验收及跟踪管理,直至林地恢复原状。

健全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增强护航绿色瑶山合力

连南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内部移送规定》,畅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渠道,有效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水平。设立“随手拍”公益诉讼举报平台、公益诉讼联络群,接收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以图、文、音、视频等形式对各项侵害公共利益的损害行为实况描述的实时举报,有效拓宽获取案件线索渠道。与县市场监督局、县自然资源局以及县监察委分别制定了《关于加强公益协作和行政执法衔接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公益协作和行政执法衔接保护自然资源的工作方案》《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明确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情况反馈、情况通报等方面工作机制,为护航“生态绿”提供了有力的外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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