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石湾:八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险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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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党支部等举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防灾避险安全宣传暨工伤社保政策宣传”讲座,解读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就网约车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和外卖从业人员等群体的政策适应性进行说明。讲座吸引数十名快递和外卖从业人员参加。
讲座上,石湾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工伤线负责人詹翔从政策依据、适用人员范围、参保说明等方面进行讲解。从2021年4月1日算起,《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已有一年。该办法首次将包括“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的八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可由所在从业单位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在咨询互动环节,“小哥”们积极互动,有人提到“缴费方式”和“缴费费率”等问题,现场工作人员一一进行详细讲解。例如,对于缴费费率,从业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其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与300%范围之内,可根据其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此外,石湾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工伤线负责人还向“快递小哥”和“外卖小哥”提供公共服务办工伤线的电话,并表示今后如有相关问题,可以直接致电咨询。
此次活动,一方面让“小哥”们对工伤保险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对2021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展开了进一步的宣传。现场不少“小哥”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足防护措施,防止工伤意外发生,同时办理好相关工伤保险等,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