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赋能产业发展!汕头高新区“工改工”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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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汕头市“工改工”拉开序幕以来,作为全市3个试点之一,汕头高新区积极谋划制定推动“工改工”政策措施。近期,《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以下简称《“工改工”奖补措施》)正式印发实施。作为汕头市首个出台“工改工”政策的功能区,汕头高新区将以政策红利赋能“工改工”,为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高新区管委会在前期充分走访摸查汕头高新区内各企业,了解企业在参与‘工改工’改造中遇到的难题堵点,令这个政策对于企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惠及性更广。”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改工”奖补措施》在汕头市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当前汕头高新区推动“工改工”工作实际,制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开工、竣工奖励,拆除补助,联合、成片改造奖励等多项奖补措施,充分释放“工改工”政策红利。
据了解,《“工改工”奖补措施》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类型奖励和补助措施,其最大的创新亮点是设立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参照标准的竣工奖励,即企业在参加改造并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容积率达到许可容积率的具体情况,将以实际上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参照标准,按80%至100%不同梯次比例奖励企业,一定程度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增强企业改造活力。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工作人员赖昭豪表示:“我们针对每个项目,无论项目大小,都给予支持、奖补。比如说,一栋占地约10亩、容积率约4.0的高层工业厂房项目,在竣工时大约可获得竣工奖励100万元。”
除此之外,《“工改工”奖补措施》还设置了改造工程贷款贴息、拆除重建补助、开工竣工奖励等。即对于已签订改造项目监管协议并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工改工”项目专项贷款的,改造主体在支付利息后可以向汕头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贷款贴息,标准为当笔贷款利息的50%,单个改造项目累计获得贴息最高为100万元。
对于拆除原有建筑物进行重建,且改造后容积率达到3.5及以上的“工改工”项目,改造主体可以根据原有建筑物的合法报建手续向管委会申请拆除补助,标准为工业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每宗土地最高可补100万元。改造主体在取得改造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以3.5的容积率为起步,可以根据不同的许可容积率向管委会申请对应梯次的开工奖励,最高可获得30万元。
同时,针对有意愿而无改造能力的企业,还设置了联合改造奖励和收购成片改造奖励,对收购多宗用地进行归宗整合的成片改造项目,根据收购面积进行不同梯次奖励,最低奖励20万元,最高奖励可超过500万元,以此来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提高改造的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工改工”奖补措施》将充分释放政策叠加的“扩大效应”,允许改造主体同时享受汕头市、高新区现行鼓励企业发展和“工改工”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各类主体参与“工改工”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快“工改工”步伐。
汕头高新区还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工改工”奖补措施》,组织政策宣讲活动,实地走访企业,将政策“送到家”。同时,将继续推进示范项目的改造工作,并鼓励更多潜在企业参与改造,争取2022年超额完成100亩的改造任务,促进工业产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