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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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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提高浈江区各镇基层干部耕地保护的自觉性,认清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9月27日至9月29日,韶关市浈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宣讲、宣传活动。

 

宣讲活动邀请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耕地保护、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业务骨干、专业律师顾问,组成宣讲工作小组,深入十里亭镇、新韶镇、乐园镇、犁市镇、花坪镇5个乡镇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宣讲工作。一是围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进行政策解读和实务讲解。二是通过讲述警示案例,引导基层干部要主动了解政策,严格按照土地用途规定利用土地,警示基层干部要落实职责,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三是对基层落实耕地保护及执法要求进行阐述,并对有关土地管理的重要文件、会议、批示、指示精神进行解读,强调基层干部要把准方向、确定目标、落实条例,才能够更好地服务民生。四是通过案例分析,用实际的数据和违法违规后果警示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据了解,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浈江区自然资源局还印制土地管理、保护方面的宣传横幅53条,在全区醒目位置悬挂;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小册子各1000份,将于近期进行发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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