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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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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国家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通知》,正式支持汕头等25个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汕头入选成为广东唯一代表。这意味着汕头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水平推动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工作迎来新机遇,将为汕头市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注入强劲动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区域创新中心列为汕头市党代会、汕头市委全会和汕头市人代会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优环境、强主体、壮平台、促转化,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汕头市科技创新实力和创新能力。

近阶段来,汕头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汕头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等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持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十三五”期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8%,获批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各1家,获批建设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引进广东工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建协同创新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总量预计达到626家、比2015年净增476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0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3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5家;“十三五”以来,全市共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7项,各项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均居粤东西北地区首位,为汕头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记者从汕头市科技局了解到,此次汕头市成功入围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列,既是上级对汕头市创新发展的充分肯定,也为汕头市未来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和路径。接下来,汕头市将以此次获批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关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12345”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区域创新中心这一目标任务,通过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双向发力,持续深化“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四大行动”,推动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创新,全力推动科技创新支撑“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发展,为汕头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强大科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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