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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交警严查宝安、光明未备案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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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光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6月17日,深圳交警全警上路支援宝安、光明两个区域开展“合围—宝安、光明”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备案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据了解,本次行动共设置77个整治组,对宝安、光明辖区内快递、外卖等行业电动自行车违法较多路口路段,电动自行车聚集点(如经营网点、大型商场餐饮聚集点)以及限行路段实施全覆盖。

    此外,自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自行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相对较差,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会大大增加;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交警对于事故的认定会按照机动车来处理。另外,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到社区工作站完成登记备案,持牌持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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