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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普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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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招生任务为105.5万人。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按照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的目标,结合各市高中阶段教育学龄人口、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升学等情况,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招生任务为105.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53.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51.7万人以上。

据了解,今年的招生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普职比例,广东省下达的指导性招生任务中,高中阶段学校总招生数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为最低控制数,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数为最高控制数。各市在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时必须严格调控招生规模,不得调减高中阶段学校总招生数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不得随意调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数。

根据《通知》,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通知》还要求,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主招生。

《通知》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逐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分解到校,确保招生总量与普职比得到落实。要坚决制止生源减少的情况下盲目“保普高、弃中职”的做法,对普职招生结构明显不合理的要及时指导并予以调整。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转移招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转移招生与当前广东省实施“精准扶贫”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智力扶贫,实现“输血”变“造血”。

对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时将视情况予以扣减,暂缓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等项目立项与验收工作,以及减少其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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