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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社会热点话题 肇庆再次公开征求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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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文件质量,近日,《肇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就增设条件、资金筹集、申请程序等作出了规定。街坊们如有建议,可在今年5月27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反馈到市住建局。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少亮点。如在民众较为关注的资金筹集方面,该意见稿提出,除了业主按一定比例协商共同出资外,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政府补助,端州辖区每台电梯补助3万元。社会合法资金也可参与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在申请程序方面,可由业主、业主代表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亦可委托原房改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提出增设电梯申请。

《征求意见稿》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暂不计收地价。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经约定为不可分摊公共面积后,属于该栋(梯)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增加的建筑面积按折旧价予以补偿。

而电梯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人。

值得一提的是,公示期满,业主间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利害关系人可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采用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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