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浏览次数:805 分类:新闻
西江横贯江门。 彭伟宗 摄
今日广东网5月9日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通报,广东省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将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4000万元奖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广东省江门市等全国20个县(市、区)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类奖励名单上。
通报说,2020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4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上一篇: 深圳第三人民医院的白衣天使们:最先投入战斗,至今仍在一线
下一篇: 佛山桑园围申遗工作进入冲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