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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师生开学前14天尽量在莞健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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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师生,开学前14天尽量在莞健康观察

今年5月,南城阳光中心小学,执勤人员在给复课学生测量体温。资料图 笔者 陈栋 摄

  还有半个月将迎来学生返校。受疫情影响,今年开学的防疫准备要怎么做呢?师生要注意什么呢?

  8月15日,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做好返校师生健康监测和管理等多方面,为秋季开学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提供指引。

  《通知》要求,师生在返校前14天尽量在莞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新开办学校未通过验收审批不得安排学生返校,学校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标准提高校医配备水平。

  新开办学校未通过验收,不得安排学生返校

  《通知》将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放在了首位。各镇街各学校要始终紧绷传染病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坚决防止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

  同时,要全面总结前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完善制度和预案,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强化培训与演练,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校园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的能力和水平。

  值得一提,对春季学期尚未安排学生返校的学校(幼儿园)和新开办的学校(幼儿园),各属地教育管理中心要落实专人对口联系,督促和指导学校按照8月14日下午召开的新开办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议的要求,对照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落细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属地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要按照春季学期学校开学的验收程序,组织检查组对学校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和审批,未通过验收审批的学校不得安排学生返校。

  落实学校常态化管理,开辟发热就诊绿色通道

  距离学生返校还有两周的时间。根据防控要求,《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返校前健康监测与管理。

  具体说来,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尽量在返校前14天在莞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师生员工应至少在返校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观察。返校时师生员工必须填写《健康卡》和提供“粤康码”绿码,申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

  对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仍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方可返校;对返校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从境外返莞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与管理后,方可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则要严格落实常态化传染病管理制度,完善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信息沟通机制,完善发热师生就诊绿色通道。

  此外,学校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日常防控各项制度,尤其是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查、报告制度,力求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做到传染病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参照学生人数600:1标准,配备校医

  除了落实返校前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通知》还就落实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给出指引。初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督促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的14岁以内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推广流感疫苗,提高少年儿童等易感人群的免疫力。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恢复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含新生入学体检),着重落实高中阶段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项目。

  同时,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指导督促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标准提高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即校医)的配备水平。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配备校医,有条件的学校可按标准要求招聘足够数量的校医,其他学校可通过向辖区内医院、社卫中心、社会医疗团体购买卫生服务进校园的方式,向师生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常见病诊疗、保健、健康教育促进、运动康复等多种医疗服务。

  此外,结合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还将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加强学校食品和饮水安全工作,并落实卫生与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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