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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开出垃圾分类执法首张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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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张整改通知书

  9月1日在罗湖区银龙花园,深圳执法人员开出了首张垃圾分类责令整改通知书。 深圳商报笔者 廖万育 摄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实施首日,在罗湖区银龙花园,深圳执法人员开出了首张垃圾分类责令整改通知书。

  9月1日8时34分,笔者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清水河街道执法队一起来到位于罗湖区金湖路的银龙花园。在现场看到,该小区的垃圾桶没有集中摆放,大件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城管执法人员给该小区物业管理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这是深圳启动垃圾分类执法后开出的首张罚单,由于目前仍处于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警示期,执法人员责令该小区物业单位于9月3日前整改完毕。

  随后,在罗湖区东翠花园,城管执法人员同样看到了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点没有按规定设置,只有一个其他垃圾桶。根据规定,一般150户到200户居民要设置一个完整规范的垃圾投放点。

  “在后续的集中执法阶段,物业公司未按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投放点或收集容器完好、整洁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街道执法人员表示。

  据统计,截至9月1日17时,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共出动人员2485人次,出动车辆528辆,检查投放点位1385个,存在问题点位387个,发放整改通知书323份。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张华表示,从9月1日起,市城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违反《条例》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深圳城管部门将以罚促管推进《条例》落实;12月以后,进入常态化执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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