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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家!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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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广东网讯 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760家企事业单位列入名录。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名录的单位应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录:http://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7218304.html)

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760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2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95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69家。

列入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广州从2015年起每年组织制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主动公开发布,名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据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排污大户、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等,但不完全是排污大户或违法违规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表示,公布名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让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

今日广东网讯 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760家企事业单位列入名录。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名录的单位应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录:http://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7218304.html)

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760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2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95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69家。

列入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广州从2015年起每年组织制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主动公开发布,名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据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排污大户、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等,但不完全是排污大户或违法违规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表示,公布名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让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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