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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推动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和金属贸易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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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获悉,为推动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和金属贸易企业发展壮大,南海近期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及金属贸易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

根据扶持办法,南海将设立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及金属贸易骨干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对有色金属平台及金属贸易骨干企业进行奖励。

在对有色金属交易平台的扶持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注册地在广东省内,通过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或经省政府批准、具有从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资格,在南海辖区范围内运营及为有色金属企业提供服务的交易平台;遵守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有色金属现货交易的交割率达到100%;经营期内无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首次申请专项扶持资金的交易平台,平台场内年度交易额须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

在对骨干企业的扶持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主营有色金属(包括铝、铜、锡、铅、锌等)或黑色金属(包括钢、铁)大宗基础原材料批发,且批发营业额占总营业额60%以上的企业;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南海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期内无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依法缴纳税费且全年销售额达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根据扶持办法,对交易平台的扶持奖励标准为:区政府按当年交易平台交易额的0.4‰向交易平台发放贸易扶持奖励;工商及税务登记均在南海区的企业通过交易平台首次达到年度销售额100亿元(含)的,区政府按10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交易平台奖励,上限为300万元/年。

对骨干企业的扶持奖励标准为:区政府按企业年度销售额的0.5‰标准计算给予奖励。骨干企业的年度销售额以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区经贸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条件的交易平台运营商及骨干企业可在每年6月1日前向所属镇(街道)经促局递交书面申请,经镇(街道)经促局初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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