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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珠海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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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珠海)、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发布,珠海、东莞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支持外贸优进优出、结构优化。

《中国(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经过3年的建设,珠海要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

同时,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实践,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形成外贸发展新动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和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力争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重要一极、辐射粤西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基地、中国与葡语系国家及拉美地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平台。

根据《方案》,珠海将主要承担两大建设任务,一是加快线上线下“两平台”建设。一方面,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依托珠海电子口岸,建设跨境电子商务B2B通关便利化机制、统计监测系统、风险防范机制、企业信用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分析中心;另一方面,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作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布局“分工合作、功能完善”的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二是建立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包括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信用保障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范体系以及完善智慧物流体系等。

在突破创新方面,珠海将聚焦四大举措,包括打造珠港澳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打造中国与葡语系及拉美地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平台、推动品牌企业实施“互联网+”战略以及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为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珠海将创新通关便利化模式、税收征管模式、外汇监管制度、市场监管制度,并将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等。

《通知》要求,珠海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有效防范试点风险,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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