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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广州市民家门口将可买到港澳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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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广东网讯 近日,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在广州国际医药港设立医药类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港澳合法上市的非处方类药品可在市场内限额销售。

《方案》明确,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开展医药健康制度改革试验,推动荔湾医药健康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荔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实际,创建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

按照《方案》,试验区有四大功能定位,分别是国家中医药复兴战略承载区、粤港澳医药健康创新合作示范区、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全球医药商贸服务中心。

在布局上,根据广州市以及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围绕打造成为国家中医药复兴战略承载区、粤港澳医药健康创新合作示范区、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和全球医药商贸中心的战略定位,结合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要素配置条件,构建荔湾试验区“一岛一港一带多组团”的空间格局。

分别是大坦沙国际健康岛、广州国际医药港、珠江南岸沿江产业带,多组团包括以广药集团、清平中药材市场等传统医药企业为中心的现代中医药组团,以360大健康、恒金堂、七乐康、跑合网等新型医疗健康业态为代表的“互联网+”医疗组团,聚焦生物医药研发和创新的生物医药组团,以广州国览医疗器械城为主要载体的医疗器械组团,以及开展医药健康创新创业企业孵化的医药健康创业组团。

主要任务方面,《方案》提出,强化系统集成,推进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其中,建设国际医药供应链重要节点。面向全球配置资源,争取将广东自贸区贸易投资有关支持政策延伸到广州国际医药港,谋划建设荔湾医药保税交易中心,开展药物进出口贸易、跨境直购等业务。在广州国际医药港设立医药类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港澳合法上市的非处方类药品可在市场内限额销售。

(信息时报记者何小敏)

今日广东网讯 近日,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在广州国际医药港设立医药类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港澳合法上市的非处方类药品可在市场内限额销售。

《方案》明确,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开展医药健康制度改革试验,推动荔湾医药健康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荔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实际,创建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

按照《方案》,试验区有四大功能定位,分别是国家中医药复兴战略承载区、粤港澳医药健康创新合作示范区、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全球医药商贸服务中心。

在布局上,根据广州市以及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围绕打造成为国家中医药复兴战略承载区、粤港澳医药健康创新合作示范区、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和全球医药商贸中心的战略定位,结合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要素配置条件,构建荔湾试验区“一岛一港一带多组团”的空间格局。

分别是大坦沙国际健康岛、广州国际医药港、珠江南岸沿江产业带,多组团包括以广药集团、清平中药材市场等传统医药企业为中心的现代中医药组团,以360大健康、恒金堂、七乐康、跑合网等新型医疗健康业态为代表的“互联网+”医疗组团,聚焦生物医药研发和创新的生物医药组团,以广州国览医疗器械城为主要载体的医疗器械组团,以及开展医药健康创新创业企业孵化的医药健康创业组团。

主要任务方面,《方案》提出,强化系统集成,推进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其中,建设国际医药供应链重要节点。面向全球配置资源,争取将广东自贸区贸易投资有关支持政策延伸到广州国际医药港,谋划建设荔湾医药保税交易中心,开展药物进出口贸易、跨境直购等业务。在广州国际医药港设立医药类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港澳合法上市的非处方类药品可在市场内限额销售。

(信息时报记者何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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