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村振兴 / 汕头:安排涉农资金1亿元,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
返回

汕头:安排涉农资金1亿元,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

浏览次数:260 分类:乡村振兴

记者从汕头市日前印发的《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汕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自2022年起至2025年,汕头市级财政将安排涉农资金1亿元,支持各区(县)增(扩)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优势产业、主要特色品种市级产业园全覆盖;力争全市打造1至2个全产业链、在省内外具有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据了解,汕头市将在第一轮产业园基本实现“一县一园一平台”基础上,以调结构、扩规模、抓龙头、创品牌、全链条、增效益为主攻方向,推动种养循环及适度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产业数字化,扶持和培育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构建市级、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高水平打造产业园2.0版,夯实农业“压舱石”。

根据该方案,各区(县)人民政府每年可申报创建1个产业园,县域内同一主导产业不得重复申报(提质增效类除外)。汕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对报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的产业园(且纳入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库)给予每个1000万元(或不等)资金补助,共支持1亿元(产业园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总额与财政资金之比大于1.5∶1)。汕头市级财政扶持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鼓励支持用于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数字农业、联农带农等方面;允许用于农业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冷链物流设施、土地流转、产业融合、科技研发等方面,以及服务产业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

该方案还提出创建产业园的绩效要求,产业园主导产业中的二三产业产值占其综合产值50%以上,产业园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农民12%或年增速高于当地农民0.5%。产业园主导产业集中度高、精深度高和聚集度高,种植业、养殖业类主导产业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亿元、2亿元以上。

记者发现,新一轮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在功能定位上注重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紧密联农带农机制5个方面。依托汕头市优势特色产业,建成一批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品牌,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县域富民兴村产业平台。坚持质量兴农,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农业从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加快现代技术与设施装备集成,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和装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通过土地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承包地流转率。鼓励大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社等经营主体在园创业创新,鼓励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大学毕业生返乡入园创业创新,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区。

同时,汕头积极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注重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延伸产业链,构建集生产、加工、物流、销售、旅游、品牌、科技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排一定比例(不低于10%)市级财政资金用于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园建设。通过订单农业、“土地流转+保底分红”等模式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带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优先吸纳园区周边有意愿参与就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

点击取消回复

    分类

    在线客服x

    客服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