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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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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8月25日召开的专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汕头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从2021年9月15日起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区)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本次货车禁限行新政按照“当严则严、能宽即宽”的原则,对全市原有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优化,有利于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为市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制定宽严相济的“全天候禁行”“7时至22时限行”“早晚高峰期限行”三级管理模式。一是针对金砂路(含)以南片区及北区部分道路设计狭窄、一些道路甚至无法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混合交通特征明显的实际,综合考虑交通安全、噪声扰民及道路狭窄等多种因素,将该区域大多数路段设置为全天候24小时禁行区域。二是针对金砂路以北区域的道路设计较为宽敞的情况,将该片区设置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为每天7时至22时。三是针对货运需求量大的龙湖工业区、台商投资工业区、成德工业村、龙新工业区、龙盛工业区、大洋冷冻厂、汕头冷冻厂等部位,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选取最短的通行距离限行高峰期,适当放宽通行时间。

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还专门规划了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汕樟北路—泰山路—海湾大桥作为大型货车的过境路线,并计划在“黄河—泰山快速干线”全线通车后,将过境路线调整为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黄河快速通道—泰山路—海湾大桥。调整后的过境路线路况将更加通畅,路线距离进一步缩短。

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货运车辆司机:出行前应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按规定的相关路线指示通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止通行路段或者限制通行路段(禁止通行时间内)行驶,应事先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审查,经批准后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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