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州新闻 / 粤港两地共同筹组成立科研小组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返回

粤港两地共同筹组成立科研小组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浏览次数:830 分类:广州新闻 分类:新闻

近日,“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合作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在香港举行。此次会议上,粤港双方审议了两地2017年环保合作进展并议定2018年合作计划。

两地共同筹组成立科研小组

会议认为,粤港两地2017年环保合作在改善空气质量、加强海洋环境管理等多方面取得理想进展。会议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和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共同主持。

会议认为,回顾过去一年,合作小组落实各项环保工作,在改善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保护水环境、林业护理及海洋资源护理合作等均取得理想进展。

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双方携手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2015年及2020年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中期回顾研究,按计划完成了“粤港澳区域性PM2.5联合研究”。

在海洋环境管理方面,港方今年5月开始试运行海上垃圾通报警示系统,实时监控香港和广东省珠江流域13个城市的雨量数据并预测粤港两地可能出现大量海上垃圾的地区,以便双方有效调配资源应对相关情况。相关通报机制自运作以来先后7次因暴雨、水浸或重大环境事件而启动并进行通报。

会议通过2018年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包括,共同筹组成立科研小组,商讨2020年后的粤港空气污染物减排合作事宜;推进在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加入大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的常规监测;检视海上垃圾通报警示系统和相关通报机制的运作,及现行应对跨境海上重大环境事故的安排和合作。

工作计划也包括水环境保护、林业及海洋资源护理等方面的合作。

粤港确立2020减排目标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合作小组)12月15日公布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中期回顾研究结果,总结2015年的减排成果及确立2020年的减排目标。

根据研究结果,粤港两地为改善区内空气质量所作的减排努力已见成效,尽管近年珠三角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活动快速增长,但区内空气质量仍见明显改善。随着上述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区内的空气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珠三角区内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悬浮粒子浓度的年平均值与2010年比较,分别下降48%、23%和23%。但区域光化学烟雾産生的臭氧仍处于较高水平,两地政府会继续致力减排以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中期回顾研究在考虑到粤港双方现有和已落实的减排措施后,确立了两地2020年的减排目标。香港特区会继续与广东省合作,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实施进一步管制措施,以达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

香港特区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要求发电厂增加使用天然气发电;订定及逐步收紧发电厂的排放总量上限;收紧车辆废气排放标准至欧盟六期;继续淘汰欧盟四期以前商用柴油车辆;与广东省政府共同推动在珠三角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立法规定船舶在香港水域使用低硫燃油;管制印刷业使用溶剂及印刷机清洁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及分阶段收紧建筑漆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广东省的主要减排措施则包括:管制燃煤火电厂的污染排放,推进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高污染锅炉综合整治,加强各类工业锅炉和窑炉的排放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珠三角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深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圳在2017年内实现公交纯电动化,广州和佛山2017年起新增的公车全面实现纯电动化,珠三角其他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公车中,纯电动公车比例不得低于90%;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石化、家俱和印刷等13个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整治;全面加强面源治理,加强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措施,强化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建立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逐步实施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按要求使用低硫燃油。

就下一阶段的减排方案,粤港双方将共同筹组成立科研小组,商讨2020年后的粤港空气污染物减排合作事宜,包括开展《2020年后粤港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研究》和研究两地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以持续改善区内空气质量和保障公众健康。

点击取消回复

    分类

    在线客服x

    客服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