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山新闻 / 中山获政府购买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有望获补助
返回

中山获政府购买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有望获补助

浏览次数:8125 分类:中山新闻 分类:新闻

随迁子女的家长们注意啦,《中山市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从7月16日起至7月30日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获政府购买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和初中有望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和6000元。

根据该办法,中山市将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比例,即以2018学年所有镇区达到50%以上比例来制定年度购买学位计划。政府根据当年“两为主”达标比例测算确定购买学位数量,购买当年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学位。部分镇区购买完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学位仍不够的,可向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延伸购买。今年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指标数,将于8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是指政府为提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水平,向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至少父母一方在中山工作或居住的随迁子女适当补助学杂费,简称购买学位。

享受政府购买学位对象由市、镇(区)依照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下学期学生参加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综合评价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获政府购买学位的随迁子女,将享受学位补助。需要向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延伸购买民办学位的,享受购买学位对象由镇(区)教育部门参照其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学生父母一方截至8月底在中山市内累计办理居住证(暂住证)时间由长到短确定。

取得购买小学、初中学位资格的随迁子女转学到其他镇(区)、市外就读或9月7日前未到校注册者,视为主动放弃享受购买学位权利,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依照该办法,具体学位补助标准拟为:小学每生每年5000元(含学杂费补助和教科书补助)。初中每生每年6000元(含学杂费补助和教科书补助)。购买学位补助(不含学杂费补助和教科书补助)按学年发放,于当年10月30日前划拨至确定享受购买学位学生的银行账户。学杂费补助和教科书补助按相关文件另行执行。

点击取消回复

    分类

    在线客服x

    客服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