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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台指导意见,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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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记者采访获悉,为加快推进中山市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创业增收,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山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此次重点围绕“都市休闲农业景点、农业公园、特色农业精品村、休闲农业示范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5大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样化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示范镇,补其农村发展短板,形成串点成线、连片成带、集群成圈的发展格局。

都市休闲农业景点是发展休闲农业的基础。《指导意见》明确,将按照“全覆盖”目标布局发展,让各镇街打造出“春赏花海,夏游水乡,秋摘百果,冬品稻香”的四季景观。根据全市休闲农业发展现状,都市休闲农业景点可以“家庭农场、种养基地、农业园区”等为主要依托,重点培育“农耕乐园、采摘乐园、花木乐园、渔家乐园”四大乐园。

农业公园是指以农业生产为基础,打造出休闲农业园区与度假、游憩、学习的规模化乡村旅游综合体。各镇街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鼓励创建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公园,并鼓励农业公园进行产业延伸,在园区内发展与产业相关的科普教育、研学拓展,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服务水平。

 

 

特色农业精品村以中山市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为载体,大力培育发展精品民宿、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精品村+产业+旅游”的特色农业精品村。

对于休闲农业示范镇的建设,《指导意见》指出,各镇街可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和农业、旅游业发展规划,打造出一批有一定知名度乡村旅游点,在全镇形成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带或集聚区。

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旅游线路方面,围绕不同主题、不同需求,根据一年四季变化,将观光、美食、体验、住宿等有机结合,选取一定数量的精品景点,完善点与点之间的相互衔接,打造若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旅游线路。同时,加强各景点的信息收集,利用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向精品化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中山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迅猛,已成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为农林牧渔等多领域带来了新的增长点。持续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全域化旅游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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