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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有望年底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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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局和市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召开《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座谈会。
据介绍,由市国土规划局起草的《条例(草案)》日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并将于9月7日报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此次召开座谈会主要是对《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向大家征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一部法规草案一般需要经过三审才表决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向社会公布实施。如果各项工作推进顺利的话,《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有望年底审议通过,成为佛山市首部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海祥参加座谈会。
关键词:监管
改造保护需征求公众意见
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中,如何监管是大家热议的话题之一。
“简单地说,一个是日常管理方面的职责,另一个是执法方面的职责。”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表示,住建、文广、国土、旅游、财政、公安消防、工商、环保、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在三水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委主任李羡琪看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保护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有其必要性,但一定要结合佛山实际,法规条文的操作性要强,而且条款要界定清晰,职责明确。
“佛山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物都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市人大代表梁旭莹建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往往都需要改造,在法规中要对其改造的指引和标准作出规定,同时相关保护规划要向公众社会征求意见。
关键词:保护开发
引入社会资本活化历史建筑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不仅有文化价值,而且有商业价值。如何加强对历史保护的开发,是制定法规过程中必须考量的问题。
“不能仅靠政府投入,也不能靠单打独斗,最好与市场化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活化历史建筑。”顺德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委副主任罗安辉说。
对此,省人大代表肖小燕以李广海医馆的修缮为例,建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发,要善于利用社会资本来开发。据悉,李广海医馆曾经破败不堪,在政府部门的发起下,通过号召热心企业来赞助,现已修缮开放。“这种活化开发的方式,既减轻了政府负担,也能更好地保护历史建筑。”
“可以利用‘互联网+’的理念来对其进行开发利用。”高明区人大代表仇艳芳建议,要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文化产业结合起来,当做一个产业来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街区才更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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