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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让改革红利变成百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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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草朗村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村庄,基础设施落后,村集体经济收入仅60万元。近年来,该村在摸清家底、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盘活集体资产等手段激发活力,如今,草朗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400万元。这是珠海市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喜人变化。

自2018年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省级“双试点市”后,珠海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如期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共清查核实村集体资产总额为42.6亿元,比2018年增长8%。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数5.92万户,成员人数25.9万人。2020年,珠海市斗门区获评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农民群众在改革中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珠海市相继制定出台了《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珠海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相关区、镇、村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确保改革组织保障有力;组织举办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指导、协助各区举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村干部、党员代表等“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采取村干部包片、党员代表包户的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加大工作经费的投入,市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031万元用于产权制度改革,各区共投入改革专项资金2040万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善、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重要内容就是要明晰产权、盘活资产、搞活经济。为此,珠海市在改革推进中,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着力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一方面,取消农村集体资产村级交易权限,避免村级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不敢交易、人情交易等弊端;另一方面,建立或升级区、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搭建“掌上交易平台”,实现了网上交易。

近年来,珠海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坚持分步实施,做到环环紧扣、落实到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摸清了集体资产家底。在2018年开展清产核资基础上,珠海市按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于2021年再次对全市各经济组织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村集体资产总额为45.2亿元,比2018年增长15%。

明晰了集体产权归属。确立了“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户内共享”的股权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健全成员名册,全市已确认集体成员户数5.92万户,成员人数25.9万人。

健全了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制定了组织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治理机构,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2021年,开展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通过换届,100%实现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一肩挑”。

“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赋权强能,盘活资产,促进了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2019年起,珠海市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预计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达6.58亿元,比2019年增长18.1%。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提高了村民的收入,而且方便了村民就业,同时也让部分回迁户每年获得了一笔收入。”草朗村党委书记韦国茂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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